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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天一打開微信朋友圈就看到很多朋友發(fā)信息稱今日一名三歲多小女孩在開發(fā)區(qū)怡馨家園小區(qū)附近被人拐走了,求大家?guī)兔U散,幫助家長尋找丟失的孩子。
昨天,微友“火來了”稱自己的朋友圈內,小女孩在開發(fā)區(qū)怡馨家園小區(qū)附近被拐的消息被瘋傳。無獨有偶,3月中旬,網友“濃咖啡”在本報網友群內轉發(fā)“幫忙擴散,一名三歲多小女孩在開發(fā)區(qū)怡馨家園小區(qū)附近被人拐走了”。幾日以來,這條消息在網絡上熱傳,引來眾多網友的轉載與關注。
記者嘗試著多次撥打該條信息所留電話,均顯示是山東省聊城市的號碼,且一直是停機狀態(tài)。孩子被拐走,家長應十分著急,電話不應該會停機,且事發(fā)在駐馬店,電話為何會是山東聊城呢?記者還發(fā)現,在微信朋友圈上,也有很多網友轉發(fā)該信息,不過電話變成了浙江省的號碼。
帶著這些疑問,記者向市公安局做進一步核實。根據信息提供的時間、地點信息,警方進行了詳細排查。經查,我市沒有該小區(qū)。警方又調取了連續(xù)數日的報警記錄,發(fā)現均未有此警情。“我們不確定孩子家長是否報警,也不能確定此事真?zhèn)巍?rdquo;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員稱,如果確有此事,他們警方會立即展開相應調查。隨后,記者向市公安局打拐部門核實,他們也未接到類似報警。
在網上,記者發(fā)現該消息出現在多地,且因地域不同,小女孩失蹤的地點也隨之改變,而且消息中的電話也未有變化。而這條信息最早在今年1月就在福建、河南、甘肅等多省流傳,已被多家媒體曝光,為假消息,系謠傳。
警方提醒,市民收到類似信息,需要謹慎鑒別,切莫隨意轉,莫因轉發(fā)、傳播虛假信息受到法律的處罰。
記者昨日咨詢了律師。律師介紹,依照記者所訴情況,散布該信息的人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散布虛假消息并擾亂了社會秩序,應當對散布該消息的人士處以15日以下拘留,500元以下罰款,情節(jié)嚴重還應該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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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這些謠言帖
【重大疾病類】
福建某農大20歲女生張玲,突發(fā)亞急性肝衰竭,病情嚴重,急需血漿置換。在該文結尾,留下了“班主任”的聯系電話。經過證實,這是假消息。
【領養(yǎng)愛犬類】
“成都南三環(huán)有個殺狗場已被搗毀,有幾百只狗無人領養(yǎng),要領養(yǎng)的可以打電話。”此微博從去年到如今一直被熱轉。成都警方提醒,類似消息大多為虛假信息,常以收取托運費為由騙取錢財。
【假裝求助騙取話費類】
前幾天,一則“四川小學校長發(fā)信求助衣物”的求助信在微信朋友圈中熱轉,引來愛心人士的捐贈熱潮。成都市民陳先生看到這條消息后,準備了一大箱衣物,可按照信上所留的電話號碼打過去,才發(fā)現中了扣費電話的圈套。此貼已被公安部明確打入了“黑名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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